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依据《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现将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问题十、问题十六、问题三十四、问题三十九、问题四十六等5个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问题十】督察发现,《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缺乏投资并购生态环境尽职调查失责追究情形,导致在并购企业时,对存在的生态环保问题不过问、不调查、不计入并购成本,一些并购企业长期“带病”运行。
整改目标:严格环境准入门槛,充分论证并购企业环境保护风险情况,强化投资并购项目全周期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补充投资并购生态环境尽职调查失责追究情形,明确环境恢复治理费用纳入投资成本。
2.在兼并收购尽职调查工作中,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
整改完成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1.已重新修订了《所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在投资并购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中增加了生态环境尽职调查失责情形,并于2023年6月12日经集团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
2.集团公司目前无兼并收购项目,后期对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且整改无望的兼并收购项目,将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
(二)【问题十六】江西画眉坳钨业有限公司对外包的年产30万吨机制砂项目扬尘污染及生产废水直排等问题视而不见,督察组前期调研发现问题后才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加强对外包单位环境保护监管力度,严禁扬尘污染及废水直排。
整改措施:
1.增加洒水车和喷雾管路,覆盖绿网,控制扬尘污染。
2.增加泥浆压滤机与废水净化设备设施,封堵水池缺口,加强废水循环利用,杜绝废水直排。
整改完成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1.购置了洒水车冲洗地面扬尘,安装了喷雾降尘管路,对砂堆覆盖绿网,严控砂厂扬尘污染。
2.安装了泥浆压滤机、废水净化设施,封堵水池缺口,加强废水循环利用,杜绝了废水泥浆直排入河。
(三)【问题三十四】赣州华京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增加喷砂工序,纯铁除锈含尘废气未采用环评批复的布袋除尘器净化,改为朝地面水槽排放,排气筒离地面高度不足0.5米,不符合《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排气筒设置要求。
整改目标:停用喷砂工序,废气处理设施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整改措施:
1.2023年2月底前,纯铁除锈含尘废气新增布袋除尘器净化,并依据《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规范要求增加排气筒高度至15米。
2.2023年5月底前停用喷砂工序,按环评批复要求组织生产。
整改完成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1.已按环评批复要求恢复了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并按规范要求将废气排气筒高度增加至15米以上。
2.2023年5月29日已停用并拆除了喷砂设备。
(四)【问题三十九】江西铜鼓有色冶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编制并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备《环境应急预案》等,擅自组织拆除仲钨酸铵车间生产设备,氯化铵储罐区和仲钨酸铵车间部分废液排入厂区雨水沟,氯化铵储罐区和仲钨酸铵车间外雨水沟水样氨氮浓度超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
整改目标: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报备,合法合规拆除生产设备,加强设备拆除时废液收集,严防废液外排污染环境。
整改措施:
1.编制《江西铜鼓有色冶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拆除方案》《环境应急预案》,并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报备。
2.雨水在线监测设备移装至厂区外排雨水沟,雨水沟安装插板阀、应急回流系统等应急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1.2023年4月编制完成《江西铜鼓有色冶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APT车间及其附属设施拆除活动施工方案》《江西铜鼓有色冶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APT车间及其附属设施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及《江西铜鼓有色冶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APT车间及其附属设施拆除活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4月28日将《江西铜鼓有色冶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APT车间及其附属设施拆除活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送至宜春市铜鼓生态环境局备案。
2.铜鼓公司已全面停产仲钨酸铵生产线,并拆除了氯化铵储罐,经检测雨水沟水样氨氮浓度在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以下。同时,将雨水在线监测设备移装至厂区外排雨水沟,并在雨水沟完善了插板阀、应急回流系统等应急措施,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将全部返回进行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五)【问题四十六】江西漂塘钨业有限公司大龙山尾矿库未设置地下监测井,截洪沟、排水沟不完善,雨季特大暴雨时大量雨污水从排污斜槽溢出,存在环境风险。
整改目标:按要求建立地下水监测井,完善截洪沟、排水沟等设施,防范环境风险。
整改措施:
1.完善尾矿库截洪沟、排水沟等基建设施。
2.委托有资质施工单位在大龙山尾矿库上、下游及周边设置地下水监测井。
整改完成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
1.2023年2月1日漂塘钨业与江西金栎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公司大龙山选厂尾矿库截洪沟项目施工合同,4月1日已完成了项目建设,4月12日项目通过了竣工验收。
2.2023年1月9日漂塘钨业与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签订了“大龙山选厂尾矿库建设地下水监测井”合同,监测井完成施工后,漂塘钨业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大龙山选厂尾矿库地下水监测井进行取样检测,下游地下水检测结果达到了Ⅲ类地下水质量标准,并于6月9日完成了竣工验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6月12日至6月26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
以上内容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具体。
联 系 人:何应梁
联系电话:0791-82713317
信件地址: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88号淳和大厦10楼安全环保部,邮编330000。
电子邮件:jwyxahb@163.com
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