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享有出资者所有权与相应的投资决策、资产收益、人事管理等权力,经营管理集团公司及其出资企业中所属的国有资产,并对授权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加快发展,积极做大做强集团公司。主要职责是:1、受国资委委托,对有限公司及集团公司投资的其他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义务,直接经营管理集团公司总部资产。所属关闭破产企业未进入重组公司的资产、尚未进入有限公司的直属企业资产等。2、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推进所有出资企业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搞好资产重组和资本运营。优化结构、调整布局、加大投入、提升水平、提高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使集团公司不断做大做强。3、指导和推进所出资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切实推进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全员劳动合同制、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和行之有效的分配机制。4、依据有关法规,任免或建议任免所出资企业经营者,建立健全所出资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5、集中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前已有的离退休人员和抚恤人员。负责管理财政核定集团公司每年财政补贴,集中用于所属离退休人员和抚恤人员等有关费用支出。6、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工会和群众团体的作用,抓好企业文明建设,调动职工积极性。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设部门数量5个,包含财务部、改革改组办公室、生产技术部、战略投资部、党委办公室。
实有人数小计197人,其中:离休人数小计3人,退休人数小计194人。
第二部分 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入预算总额为2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2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增加57万元;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2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卫生健康支出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2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为企业单位,非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项目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所列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专业名词。
详见请点击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