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团公司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1月9日起对朱志刚同志在江西漂塘钨业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期间(2021年9月-2024年9月)的履职情况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部
2025年1月9日